2016年3月29日

多希望上天和法官所謂上天有好生之德,但是,面對一再發生的隨機殺人案?


又發生了隨機殺人案,對於鴻海集團郭台銘繼2015年的一樣割頭事件
2016…3月28…即又發生
而且行徑更誇張,在大庭廣眾且眾目睽睽下所犯下的第三起命案,

會說到郭台銘是因為在發生2015年,他所說的,一星期當中,就需對這種人做處罰,否則對於我們這些安份守己的小市民
又有何保障?
搞的連走在路上還需提防遇到像此一事件再再發生,,
是默許??


還有,,也,是因為,他也說的話,如果死的是那些說癈除死刑的家人,,
再來說癈死,否則,希望串連社會和網路還有大家那種悲天憫人的心?換個角度想?如果,你?是那位對方的母親,是何其的情何以堪,挽回不了的,卻是生命,

但犯罪人,卻還能無視和檢視自己行為是否錯誤?
為何能宣判男童女童斬首之刑

卻還能逍遙面對云云眾生和大眾,?淪迴之說?神經病?

我不信神經病只會挑男童或女童,為何不是找人高馬大或身材傀伍?或只看到會動的生物?才稱之為病

試問法官以及對於能宣告人權的你們?對於神經病?會挑對象?那他還是神經病嗎???


是的,很多人,,只要不是受害者家屬或有將心比心。人,是會有悲天憫人的胸懷和胸襟,尊重人權是對於冤案和替頂才有所謂的癈死,放眼看去,那些癈除死刑的國家?犯罪不需為行為其負責,能減少對其他人的傷害嗎?
爾還是政府默默認同?(殺人無需償命一說)

所謂的淪迴之說,就能把台灣變成了鬼島,那些贊成癈除死刑的人?
只有犯罪人有冤??
那受害的人?就不冤嗎?如果你是贊成癈除死刑的人,那麼將來在其他國家犯案的人,,,,

都會到台灣來犯罪,,
因為,,,,

殺人不用還命,,,,,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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